回到上一層
作者: delight (以勒) 看板: NCTU-FHL
標題: Re: 祭過偶像之物和血...
時間: Thu Jan 6 12:06:09 2000
雖然先前我是深信不疑,還跟小可愛討論過
但剛讀使徒行傳忽然看到段經文
覺得怪怪的....
到底我們能不能吃這些東西?
所以我找了一些正反面的經文
先分別舉出來....
(一)徒15:19,20
所以據我的意見,不可難為那歸服神的外邦人
只要寫信,吩咐她們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姦淫,並勒死的牲畜和血
(不過這好像沒說到祭過偶像的食物)
這個其實和當時的背景很有關係,
這條規定是因為當時為歸服主名下的外邦人(15:19)
請先看(15:1-11)
他們把外邦拜偶像的習俗帶進了教會
當然有一部份是和猶太習俗相衝突的
如吃一些規定不潔的東西和割禮
而猶太人對此十分反感
所以才會有這次雅各的定斷
而當時的重點似乎在強調不要異教的習俗
帶進教會中
其中最明顯的就是偶像的污穢和姦淫,並勒死的牲畜和血
總括來說, 我認為要從這段去規定不能吃什麼
似乎看不出來
(二)林前10:20~22
我乃是說,外邦人所獻的祭,是祭鬼,不是祭神。我不願意妳們與鬼相交
妳們不能喝主的杯,又喝鬼的杯。不能吃主的筵席,又吃鬼的筵席
我們可惹主的憤怒嗎?我們比她還有能力嗎?
(這裡又沒說到血了)
(祭過偶像之物跟血沒有同時被禁吃過?!)
請先看14節
這段一開始所要表達的不是能吃或是不能吃
而是提醒逃避拜偶像的事
而拜偶像在當時有很多行為
例如喝血(以前查的), 可能還有一些淫亂的事
而這樣的行為如21節所說的
吃主的筵席,又吃鬼的筵席
所以保羅才在23節說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
總括來說, 這段的重點不是強調能吃什麼, 不能吃什麼
而是強調和不要和鬼交
所以如果要從這段去看不能吃什麼似乎太薄弱
正面:可以吃,但前提是自己有信心又不會使別人跌倒
(一)林前8:4~8說可以吃,但9~14接著說為了不使人跌倒就不能吃
(經文太長,有興趣者請自行參閱)
(二)林前10:25~30是接續上述反面第二點的經文
25,26:凡市上所賣的,妳們只管吃,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甚麼話
因為地和其中所充滿的,都屬乎主。
27,28就說到為了不使人跌倒,就別吃
29節說明25節的良心是指別人的良心,不是自己的
(所以可以證明所有的東西在自己有信心又獨處時都可以吃)
(三)羅14:14~23所說的一樣,凡物都潔淨,但為了不使人跌倒所以別吃
14:我憑著主耶穌基督確知深信,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。
唯獨人以為不潔淨的,在她就不潔淨了
15~19都在說別使人跌倒
20:不可因食物毀壞神的工程。凡物固然潔淨
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,這就是她的罪了。
23:若有疑心而吃的,就必有罪。因為她吃,不是出於信心。
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
(這跟正面第二點有點不同,在這的信心是說自己的信心,所以要小心)
我聽過華神黃子嘉院長說過的原則
1.外物都可以吃
2.為了弟兄姐妹的軟弱
(他尚未清楚前)這些就可以不吃
3.為了不信的人執疑, 最好能不吃,
--
▉ �歈������� �� �� �� ▉
▆▆▉▆▆ �� �� �齱� �� ���朅� ▆▆▉▆▆
▉ �� �矙����� �� �� �������僓��� �� ▉
▉ �� �矙僓��� �� �� �� �矙� �� �� ▉
▉ �裺������������� �� �� �����禊� �� ���� ▉
▉ �� �� ▉
������
--
※ Origin: 信望愛(bbs.fhl.net) ◆ From: cissun54.cis.nctu.edu.tw
※ 歡迎來看我們精心製作的信望愛全球資訊網[http://www.fhl.net]
回到上一層